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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政策/個人資訊保護政策

Chat&Messenger Co., Ltd.(以下簡稱「本公司」)針對本網站提供的服務中的隱私權資訊的處理制定了以下隱私權政策(以下簡稱「本公司」)(以下簡稱「服務」)(以下簡稱「本政策”)。

第一條(隱私資訊)

  • 隱私資訊中,“個人資訊”是指個人資訊保護法中定義的“個人資訊”,是指與生存的個人有關的信息,包括資訊中包含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電話號碼等。可以透過聯絡資訊和其他描述識別特定個人的資訊。
  • 在隱私資訊中,「歷史資訊和特徵資訊」是指上述定義的「個人資訊」以外的信息,包括使用的服務、購買的產品、使用日期和時間、使用方法和使用環境等資訊。 、用戶的IP位址、cookie資訊等。

第二條(隱私資訊的蒐集方式)

  • 當使用者向本網站進行查詢、回報問題或註冊使用 Chat&Messenger 雲端服務時,本公司將輸入公司名稱、全名和電子郵件地址。
  • 我們公司在用戶使用我們的服務時收集有關用戶的信息,例如購買的產品、瀏覽的頁面、使用日期和時間、使用方法、使用環境和IP地址。

第三條(蒐集、使用個人資料的目的)

本公司收集和使用個人資訊的目的如下。

  • (1) 顯示姓名和聯絡方式的目的,以便使用者查看和修改自己的註冊資訊以及查看使用狀態
  • (2) 使用電子郵件地址通知和聯絡使用者的目的
  • (4) 使用與支付相關的資訊(例如購買的產品名稱和數量、使用的服務類型和期限、次數、帳單金額、姓名、地址等)向使用者收取費用的目的。
  • (6) 我們將拒絕違反本服務使用條款的使用者使用,例如延遲付款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害,或試圖出於欺詐或不正當目的使用本服務的使用者。
  • (7) 為了回覆用戶的詢問,我們收集本公司向用戶提供服務所需的信息,例如有關詢問內容和計費的信息,以及用戶服務的使用狀態、聯繫方式、使用目的等。
  • (8) 上述利用目的的附帶目的

第4條(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 未經用戶事先同意,本公司不會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但以下情況除外。但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除外。
    • (一)法律、法規依據的案件
    • (2) 需要保護他人的生命、身體、財產,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 (3) 為改善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特別需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 (4) 需要配合國家機關、地方政府或其委託人執行法律規定的事務,並經本人同意後執行的情況. 當存在幹擾風險時
    • (五)下列事項已公告或提前公告的:
      1. 使用目的包括向第三方提供
      2. 提供給第三方的資料項
      3.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4. 應個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

第五條(個人資料的揭露)

  • 當某人要求我們披露個人資訊時,我們將立即向該人披露。但是,如果披露屬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我們可能不會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如果我們決定不披露,我們將立即通知您。請注意,每次揭露個人資訊將收取 1,000 日圓的費用。
    • (1) 有損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益的風險的情況。
    • (2) 存在對本公司業務的正常實施造成重大障礙的風險的情況。
    • (三)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
  • 儘管有前款的規定,原則上不會公開個人資訊以外的信息,例如歷史資訊和特徵資訊。

第六條(個人資料的更正、刪除)

  • 如果本公司持有的使用者個人資料不正確,使用者可以依照本公司規定的程序要求本公司更正或刪除該個人資料。
  • 如果本公司收到前款中用戶的請求並確定有必要回應該請求,我們將立即更正或刪除個人訊息,並相應通知用戶。

第7條(停止使用個人資料等)

本公司可能會因超出使用目的範圍處理個人資訊或由其他人取得個人資訊等原因,暫停或刪除個人資訊的使用(以下簡稱「個人資訊的使用」)。如果我們被要求這樣做,我們將立即進行必要的調查,根據結果,我們將暫停使用個人資訊並相應通知該人。但是,如果停止使用個人資訊等的成本較高,或者停止使用個人資訊比較困難,可以採取必要的替代措施來保護個人資訊的權益。人,,採取這個替代方案。

第8條(隱私權政策的變更)

  • 本政策的內容可能會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進行更改。
  • 除非本公司另有規定,否則修訂後的隱私權政策自本網站公佈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詢問)

有關本政策的諮詢,請聯絡以下聯絡點。

聊天信差有限公司
代表董事/資訊管理官 田邊 聰

詢問:https://chat-messenger.com/contactus

就這樣